海南省三沙市气象局位于西沙群岛永兴岛,东经112°20′,北纬16°50′,距海南岛约185海里,始建于1957年7月1日,现为海南省气象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省气象局与三沙市政府双重领导,以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三沙气象局目前按国家观象台业务体制运行,担负着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探测、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气象防灾减灾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行政职能。全台编制35人,现有干部职工44人,中共党员15人,预备党员3人;在读研究生6人,本科学历23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27人,平均年龄在35岁,是一支年轻的气象队伍。

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办公室、永兴地面站(基准站)、珊瑚岛气象站(基准站)、高空站、雷达站、预报股、后勤股。

主要工作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工作、职能,三沙市气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网络管理和气象探测资料收集、传输以及气象资料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   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服务依据,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以及雷电预报、生态环境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四、   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五、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责任。

六、   做好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七、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主要职责

一.    办公室:负责文秘、人事、纪检、宣传、科教、安全生产、财务、档案、行政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

  电话:0898—88241785

二.    永兴地面站:按《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做好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全部测报业务和服务单位要求的观测项目。

  电话:0898—88241763

三.    珊瑚岛气象站:按《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做好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全部测报业务和服务单位要求的观测项目。

  电话:0898—88241764

四.    预报股:做好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做好各种预警信号的分发及灾情收集上报工作。

  电话:0898—88241787

五.   高空站:按《高空气象探测业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做好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全部高空探测业务和服务单位要求的观测项目。

  电话:0898—88241714

六.   雷达站:按《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规定》和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做好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全部雷达探测业务和服务单位要求的观测项目。

  电话:0898—88241787

七.   后勤股:做好本台干部职工的后勤服务保障,包括食堂、单位卫生、水电等的管理。



编辑:hainan